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现决定于2020年10月26日-11月27日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定位和历史使命,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的核心任务,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二、工作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通知制定“研究生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同时在全校师生中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动员和落实工作。要求各单位于10月28日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公开课教学观摩研讨活动(10月28日-11月24日)
为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效应,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由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共同选定优秀课程组织开展全校公开课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分管院长、教研室(系)主任、相关课程教师、新入职教师等进行听课学习。
2. “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评选活动(10月26日-11月30日)
通过“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评选,深化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各类课程挖掘知识体系中蕴含的思政德育元素,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参与评选的课程应政治导向正确、特色鲜明、学生评价良好、育人成效显著,能够较好地体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的有机统一,对其它同类课堂教学具有可推广性、可借鉴性。
申报示范课堂主讲教师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表(附件1)、不少于20分钟的节选教学视频及相关支撑材料。各单位择优推荐最多3门示范课堂,并于1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获批示范课堂的课程,学校将组织相关交流研讨活动,并在各类省级及以上课程评选活动中优先推荐。
3.课程教学检查(10月26日-11月24日)
检查以校院结合的方式进行,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委员(简称“督导”)和各培养单位共同完成课程检查评议。检查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各类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方法、教学秩序、教学效果等内容。检查教学内容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开课;是否认真执行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是否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要求严格执行等。
要求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研室(系)主任、相关课程教师等进行听课评议。各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应重点听取以下课程,总听课次数应不少于4次。
(1)教改课程。针对教育教学改革类课程(包括“课程思政”建设课程、全英文课程、精品课程、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等)开展检查,检查课程的授课形式、课堂效果、学生评价等情况;
(2)实验课程。随机抽查实验课程教学进度表执行情况、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报告等;
(3)受众面广的公共基础、学科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
4.文档抽查(10月26日-11月13日)
督导对各培养单位的以下材料进行抽查:
(1)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课程考核文档;
(2)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鉴定表。
5.论文质量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1)研究生院组织对上一学年已授予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抽检评估并形成反馈意见;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上一学年学位论文开题的开题报告进行抽检并形成反馈意见。
6. 座谈研讨(10月28日-11月24日)
(1)学生座谈会。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座谈会,督导就培养模式与体会、课程教学情况、教学效果等进行研讨交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2)培养研讨会。各培养单位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学习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围绕如何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加强立德树人、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体系、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研讨,并针对培养单位在检查中反映出来的各方面问题形成加强和改进的举措。
三、工作总结
1. 各培养单位认真总结“研究生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事例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举措,完成活动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 督导组对质量月检查结果、学生调查问卷结果等进行汇总分析,参考座谈会交流内容提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举措,完成本年度“研究生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兼顾两校区一体化人才培养统筹部署,认真落实,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力求实效。同时要将“研究生教学质量月”活动与日常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加强研究生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长效机制。
2. 培养单位要充分动员和引导教师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在全体教师中形成重视思想政治学习、重视研究生教学的优良风气。
3. 培养单位要按照本次通知的时间节点(附件2)完成工作,并及时送报各项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