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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6-11-02 来源: 研究生院 作者: 点击: 81

各培养单位:

由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的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我校参加评选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2015912016831日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评选条件

1、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成果突出(如填补企业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者对填补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4、实习实践成果属于参评者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的工程领域范畴中。

四、组织与实施

1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并与实习实践单位联系、沟通,共同推荐,于20161118日前将推荐表(附件二)、实习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三)和有关书面材料(由被推荐者或导师撰写,陈述报告格式不限)汇总后,统一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纸质版,电子版请发送至xiaoyou@njust.edu.cn,或QQ1147475815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上报名单。

3、在学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选材料上报教指委。

五、其它

1、各培养单位推荐时应对材料进行核实,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获奖者将得到(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

具体情况及推荐表等详见附件。

  

附件:一、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doc

      二、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doc

      三、实习实践成果汇总表.doc

四、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提纲).doc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