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同时做好新一轮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推荐工作,现开展学校2024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成果完成人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成果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2.成果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示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推广、可复制,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3.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4.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5.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鼓励校内二级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和学科交叉融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进行跨学院、跨学科申报,申报单位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如系与校外单位合作项目,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教职工,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我校所属单位。
6.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学校优势学科或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7.已获奖(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成果,在没有重大突破或进展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8.同一个支撑性项目、荣誉只能用在一个项目,不得重复使用(本研合计)。
二、奖项设置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特等奖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一等奖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
二等奖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具有一定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按相应的比例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特等奖和一等奖列入我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在下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项评选时优先推荐。
三、评审程序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表(附件1)、成果报告及其相关佐证材料。
2. 单位审核并排序。各单位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初评,并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 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对单位推荐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异议并处理。
4. 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并上报学校审定后,公布获奖成果名单。
四、材料报送
1. 报送要求
(1)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
(2)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个汉字)。
(3)研究生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佐证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教学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课件、论文、鉴定证书、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佐证材料。
(4)成果如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须提交样书一本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上述1~2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其WODRD格式电子版;第3项纸质版装订成册(含目录)一式一份,相应提交PDF 格式电子文档;第5项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上述电子材料命名要求:文件夹命名:“培养单位-主持人姓名”;文件命名:“培养单位-主持人姓名-文件名称,如“机械学院-张三-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 报送时间
10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汇总并提交本单位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成果申报表、成果报告和佐证材料,相应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其它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总结教改经验,凝练特色,做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2.各单位须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等进行严格把关;对成果主要完成人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等方面严格把关。
3. 各单位应对申报成果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重复申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夏欢、吴琪; 联系电话:84315256
E_MAIL:xiahuan@njust.edu.cn。
附件:1.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x
2.4188云顶集团官网2024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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