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管理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增强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把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建成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的科室,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1、坚持管理以服务为本的理念。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客,热情待人、文明服务,做到公道正派、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办事认真、务实高效。及时把握政策动向,确保政令畅通,以对学校和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服务效能。
2、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师生来文、来函、来信、来访,承办人要及时告知办事人员所办事项的政策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必须提供的资料,严格按办结时限有关规定,予以办结答复。
3、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并公开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监督投诉渠道,方便师生办事,接受师生监督。坚持严守法规、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要求、办事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
4、实行首问责任制。由接待询问第一人负责,直到找到办事部门或当事人;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认真处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也要说明情况并及时转给相关人员处理,若经办人不在,要问明事由,做好记录,而后及时交经办人处理。做到解决问题有始有终,杜绝搪塞、敷衍、推诿行为。
5、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办理、咨询事项时,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具体理由。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的,经办人应当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当即办理的事项,要当即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齐全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办理的,经办人应当告知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并做好解释工作。
6、营造文明和谐的服务环境。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着装得体、精神饱满;禁止喧哗、保持肃静;不在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杜绝庸懒散浮拖现象。深化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供优质服务,为学校发展营造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7、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个人修养,提高职业操守,遵章守纪,勤政廉政,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
8、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服务基层”的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增强自身素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制度办事,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