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由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我校参加评选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评选条件
1.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成果突出(如填补企业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者对填补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通过实习实践,参评者的科研能力、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组织与实施
1.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实习实践成效报告(附件二,请严格按照字数规定撰写)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由申报者或导师提供,格式不限)汇总后,统一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纸质版(逾期概不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xiaoyou@njust.edu.cn,或QQ号1147475815。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上报名单。
3.在学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选材料上报教指委。
五、其它
1.各培养单位推荐时应对材料进行核实,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获奖者将得到(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
具体情况条件及实习实践成效报告要求等详见附件。
附件:一、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二、实习实践成效报告(模板)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5日
附件一 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