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的《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会[2016]1号)(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选办法》(附件2)。
2.请申请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教育成果奖(教育研究类)申报简表》(附件3)或《教育成果奖(教育实践类)申报简表》(附件4),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审核后于3月20日前将申报简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成果,并通知相关申报人填写《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研究类)》(附件5)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实践类)》(附件6),及其他申报材料(如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
4.请被推荐的申报人于5月30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并根据评审要求展示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组织、认真申报,积极做好本次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84315256。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