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保障广大研究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系统涉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 2020〕 11 号)文件,针对研究生国际交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国际学术交流项目
1.对于已经获批立项但尚未派出的研究生,原则上应推迟派出时间。需申请延期变更或放弃资格,按现行管理流程办理。
2.对于应回国日期在3月31日(暂定)之前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如因疫情需申请延期回国的,予以支持,留学期限最长可延至3月31日(暂定)。按现行管理流程办理。
3.因疫情导致延期或取消派出而产生的交通和签证费用等可在资助限额以内报销。
4.2020年校助博士生出国(境)联合培养项目(一批)申报截止时间顺延一个月,网报材料须完备,书面申报材料暂不提交。其他要求详见原通知http:/4e/fd/c7793a216829/page.htm。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注:国内外导师意见及学院意见可用已征得同意的说明或明确同意的往来微信、邮件等截图代替。
二、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
1.已获批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执行。相关通知见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1801。校内审批正常办理。
2.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留学项目校内申报工作调整如下:
时间 | 项目流程 | 工作安排 |
3.20前 | 校内 | 1.请未完成校内预报名的申请人尽快在以下网址补报https://www.wenjuan.com/s/Z7JvQb/?sr=wenjuan_mini_app&sy=1,或扫描二维码填报 2.申请人添加QQ群734315002,以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及要求; 3.研究生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国助模块完成在线提交; 4.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暂不提交)。 |
3.23-3.25 | 书面材料 准备 | 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简章要求准备好书面申报材料。 其中,本科生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按序逐一扫描为PDF文件,并将压缩包(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项目/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gsjwb@njust.edu.cn。 |
4.10左右 | 学校 |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并确定拟推荐人名单。 |
4.13-4.19 | 网报申请 | 拟推荐人员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及相关附件,打印最终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并准备最终版的书面申报材料。 |
4.20-4.30 | 校审 | 研究生院审核拟推荐人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报名材料。 |
5.12前 | 学校 | 研究生院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及被推荐人名单,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电子申报材料。同时收取最终版书面申报材料。 |
6月底 | 基金委 | 公布录取结果。 |
相关说明:
(1)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入学时间应不得早于2020年7月1日;
(2)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时间调整涵盖该项目下的所有渠道,既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也包括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4)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通知:http:/4e/fe/c7793a216830/page.htm。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0年补充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3月10日调整为4月2日,获批项目于6月公布。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调整至3月30日。项目申报通知详见:http:/5d/cf/c7793a220623/page.htm。
4.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时间后延1个月。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调整至4月2日。项目申报通知详见:http:/60/7a/c7793a221306/page.htm。
三、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即日起,研究生院暂停所有其他国际交流项目出国(境)审批。
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国内有关疫情通报和防控指导,注意日常防护,并积极配合国内外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如有疑问,可与培养办联系,电话025-84315256。
附件:
1.留学基金委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