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光工学字[2015]10号文《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我校做好光学工程学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参加评选的论文范围是:2014年度在我校获得光学工程博士学位的论文。
2.为了对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有考核期,原则上要求博士毕业满一年后才可以参评,即2014年6月底前毕业的博士。在2013年6月底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如确属优秀,经校外三位同行博士生导师(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有优先推荐权)推荐,也可以参评。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推荐办法
1.导师或学生自荐;
2.学院或学科推荐。
学校根据自荐或推荐的材料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参评论文。
另注:每位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可联名其他两名同行专家推荐一篇参评论文。
三、材料提交
自荐或推荐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9月6日前向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下列六种:
1.推荐表(附件2);
2.作者简况表(附件3);
3.博士学位论文全文(须是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
4.科研成果清单和发表论著清单(攻读博士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科技奖、论文和专著);
5.校外同行专家推荐表(附件4);
6.博士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5000字左右)。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研究生院
2015年8月30日
根据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光工学字[2015]10号文《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我校做好光学工程学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参加评选的论文范围是:2014年度在我校获得光学工程博士学位的论文。
2.为了对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有考核期,原则上要求博士毕业满一年后才可以参评,即2014年6月底前毕业的博士。在2013年6月底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如确属优秀,经校外三位同行博士生导师(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有优先推荐权)推荐,也可以参评。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推荐办法
1.导师或学生自荐;
2.学院或学科推荐。
学校根据自荐或推荐的材料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参评论文。
另注:每位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可联名其他两名同行专家推荐一篇参评论文。
三、材料提交
自荐或推荐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9月6日前向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下列六种:
1.推荐表(附件2);
2.作者简况表(附件3);
3.博士学位论文全文(须是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
4.科研成果清单和发表论著清单(攻读博士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科技奖、论文和专著);
5.校外同行专家推荐表(附件4);
6.博士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5000字左右)。
附件下载:
附件1:
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
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
作者简况表 |
校外同行专家推荐表 |
光学工程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
研究生院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