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假期为2019年4月5日—2019年4月7日。其中,4月5日(6周周五)全校停课。4月6、7日(6周周六、周日)的课程由任课老师自行决定是否停课。
停课的教师可通过“网上调停课申请”确定补课时间与教室,也可自行与学生商定补课时间,因补课需要使用教室的教师请到培养办办理借用教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