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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8-28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10

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39号,附件1),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先进教学理念,突出课程育人;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注重思政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良;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3.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二)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

1.中心为学校设置的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专门机构(独立设置或依托职能部门、院系设置),并须于2024731日前成立。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并具有高级职称;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3.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并开展推广共享;定期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4.培育建设期为2年,期满后省教育厅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将授予“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称号。

二、申报限额

我校可推荐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超过2;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不超过1个。

三、遴选程序

(一)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申报工作。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原则上不再申报。

各单位应对参评课程进行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审核,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的问题。参评课程及中心的所有团队成员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各单位于91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及支撑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108日前,学校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充分认识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电话:84315256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2. 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 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申报书

4. 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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