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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2023-03-01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1644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选派和资助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4188云顶集团官网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度选拔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标准

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参会时间自202311日至20231231);其中,A类会议可以随时申请,系统中填报为2023年随时申报(A类会议)”

特别地,如线上国际会议往年主办方举办地点均为国(境)外的,亦可申请资助,资助范围及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2联合培养重点项目: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派往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新西兰五国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进行联合培养。派出时间截至20241231日。

选派支持各学科围绕国家战略,重点资助学校特色专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资助期限6-24个月,资助范围包括:在外期间奖学金、国际旅费及签证费等费用。其中,国际旅费及签证费采取据实报销的资助方式,限额1.8万元,在外期间奖学金标准参照下表执行。

序号

国别

资助标准(元/月)

1

美国

13000

2

英国

11500

3

加拿大

11500

4

澳大利亚

9500

5

新西兰

9700

3. 联合培养一般项目:选拔博士研究生赴国(境)外(除重点项目涉及国家)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为期612个月的学术交流活动。(资助期限为6-12个月,派出时间截至2024331日),资助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二、申报流程

1.  202331日至2023618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管理信息系统gsmis.njust.edu.cn),于“培养出国交流栏目中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由导师完成在线审核;

2. 202346日至202348

【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联培博士申请人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人】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  2023619日至2023621

【拟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联培博士申请人】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清单

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会议邀请信复印件(非必需,如有请附);

3)录用论文全文(若无,请提供已有工作基础);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
 b.
雅思考试成绩单;
 c. WSK (PETS 5)
考试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国家英语CET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单。

2. 联合培养

1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

2)联合培养邀请信复印件;

3)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表(英文,外导签字);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
 b.
雅思考试成绩单;
 c. WSK (PETS 5)
考试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外方语言证明信(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须详细说明语言水平考核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各项结果)。

四、其它说明

1. 为方便广大师生使用,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操作手册以了解详情,并根据手册要求在线填写申请;

2. 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于培养工作-规章制度板块查看2022版《4188云顶集团官网高水平国际会议目录》,获取会议信息;

3.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批学校资助赴国(境)外联合培养和参加国际会议各一次。

4. 优秀博士研究生培养对象和优势学科博士研究生在获批一次国际会议后,还可再申报一次国际会议资助。20231-2月份已参会的同学亦可申报会议资助,但需注意,如为线上参会且会议注册费已由导师报销的,不可再次报销会议注册费,但被全文录用且大会宣读的可申请宣读奖励。

5. 获批联合培养重点项目资助人员可在五国之间申请改派,如需在五国与非五国间改派,须在放弃资助资格后,在下一批次重新申请。

6. 申请人如有疑问,请加入QQ564828131,以便咨询交流。

五、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何老师

84303023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老师

84315378

化学与化工学院

王老师

84303137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老师

8431543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老师

84305789

经济管理学院

王老师

84315665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老师

84315989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老师

84315266

自动化学院

李老师

84318726

理学院

肖老师

84315133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84303160

公共事务学院

王老师

8431456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蒋老师

84314985

知识产权学院

朱老师

84303389

重点实验室

马老师

8431564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84315976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李老师

0510-821822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陈老师

84315601

如有疑问,请致电培养办025-84315256

 

           研究生院

              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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