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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9-06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2045

各培养单位:

由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我校参加评选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2016912018831日期间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评选条件

1.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成果突出(如填补企业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者对填补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通过实习实践,参评者的科研能力、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组织与实施

1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于2018914日前将实习实践成效报告(附件二,请严格按照字数规定撰写)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由申报者或导师提供,格式不限)汇总后,统一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纸质版(逾期概不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xiaoyou@njust.edu.cn,或QQ1147475815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上报名单。

3.在学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选材料上报教指委。

五、其它

1.各培养单位推荐时应对材料进行核实,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获奖者将得到(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

具体情况条件及实习实践成效报告要求等详见附件。

  

附件:一、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二、实习实践成效报告(模板)

  

                        研究生院

                                             201895



附件一  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二  实习实践成效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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