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19年入选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及往年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相关成果复印件以及《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表》(附件3)。
2.已发表的论文须复印期刊封面、含论文题目的目录及论文首页;录用但未发表的论文须复印录用通知书、论文首页。项目负责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3.以上报送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合并装订成册。电子版本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学院+学号+姓名+承担项目年份”。
4.立项项目经费来源为学院及导师的,须另附经费使用明细(格式见附件5,参照学校财务系统中项目收支明细,不需要装订入册),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
5.各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结题成果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安排
1. 10月9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所在单位研究生教务办电子邮箱;
2. 10月15日前,各单位汇总审核后,在附件1中填写结题情况,并将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附件1及附件3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请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四、各单位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室电话 | 邮箱 |
机械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4315928 | 157156789@qq.com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4315378 | 1292872398@qq.com |
化工学院 | 王老师 | 84303137 | 29148664@qq.com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84315431 | 22215915@qq.com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薛老师 | 84315960 | 2798593253@qq.com |
经济管理学院 | 肖老师 | 84315665 | 84315665@163.com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严老师 | 84315989 | 1085021010@qq.com |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 赵老师 | 84315266 | 563134684@qq.com |
自动化学院 | 李老师 | 84318726 | 3904386@qq.com |
理学院 | 肖老师 | 84315133 | 853825101@qq.com |
外国语学院 | 李老师 | 84303160 | 147326614@qq.com |
公共事务学院 | 王老师 | 84314567 | 357579371@qq.com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杜老师 | 84314985 | duxq@njust.edu.cn |
知识产权学院 | 朱老师 | 84303389 | 1059890525@qq.com |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 曾老师 | 84315646 | 764436811@qq.com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84315976 | 2797438021@qq.com |
体育部 | 徐老师 | 84303185 | 57232260@qq.com |
五、其它
1.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提交《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附件4)并充分解释延期理由,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
2.往年尚未结题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
3.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84315256。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7日
附件
院长信箱
yzxx@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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