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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报的通知

2016-02-27来源: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2424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报正式启动,请申请人在37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除外)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07室),所有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校内评审结果将于320日左右公示,通过评审者于320日至45日期间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在线申报。

     另,请申请人添加QQ304341581,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339

    2.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353

    3.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370

    4. 申请表样表下载CSC研究生类申请表.doc,请勿在国家留学网申报系统中填写打印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只填写个人信息及申报信息;《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要求另行通知,暂不提交。

  

研究生院

201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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