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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硕士招生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10-15来源:招生办作者:yzb审核人:编辑:阅读:1817
一、我校各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不含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及报考咨询方式
学院 招生计划 联系人 咨询电话 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 288 郭老师 84315928 gglj1616@sina.com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58 张老师 84315378 0508zhy@sina.com
化工学院 197 张老师 84315506 hyyjszs@163.com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286 周老师 84315431 kejing@njust.edu.cn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12 韩老师 84305789 hanke@njust.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248 王老师 84315665 84315665@163.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89 严老师 84315989 yanjq@njust.edu.cn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30 曾老师 84315646 764436811@qq.com
自动化学院 197 彭老师 84318726 386989809@qq.com
理学院 97 段老师 84315133 duanqiufeng@mail.njust.edu.cn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21 赵老师 84315266 zhaofang07170501@126.com
外国语学院 36 李老师 84303160 lipingnanjing@163.com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部 137/10 王老师 84314567 may81818@163.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1 杜老师 84314985 duxq@njust.edu.cn
知识产权学院 10 朱老师 84303389 zly31288@126.com
体育部 4 张老师 84315301 417568004@qq.com
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 3 陈老师 84315922 wenwuchen@139.com
说明:
1、以上各学院招生计划是根据2014年的录取情况初定(已去除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2015年招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于10月25日前结束,10月25日前各学院接收推免生人数可能还将略有增加。
 
二、2015年我校硕士生学费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 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 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近期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批后确定,考生可直接向相关学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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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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