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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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的
专职教师
2021.11.10
14:30
学院北楼
307会议室
谢晖
契约作为规范法学的主要对象
契约是人类制度文明最重要的成果和制度事实。广义的的契约包括社会(政治)契约和民事契约,狭义的契约仅指后者。一般说来,法学以法律及其调整的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在法律导致的正式制度事实中,有三种书面事实对法学研究尤为重要,即法律规范、司法裁判(行政文书)与民事契约。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发达的民事契约,但相关学术研究却不尽人意。为此,有意识地把契约研究纳入法学研究,特别是规范法学研究的视域中,是扩展并深化我国法学研究的重要的、迫切的议题。
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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