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09-14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8188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我校现启动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校内选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选派计划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为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主要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为: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额度参考

留学期限(月)

资助额度(元)

48

56

36

42

24

28

18

22

12

15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我校各学院相关专业有志前往俄乌白高校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优秀本科四年级、研究生三年级学生。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项目具体申报时间、申报要求及申请材料详见项目简章(附件1及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附件2)。

五、校内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

六、关于申请人外语水平达标方式的补充说明

下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统一安排俄语培训,攻读学位留学人员如被录取,需在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前获得本项目简章(附件1)第7条规定的外语水平要求(外语水平要求中提及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未达到规定外语水平要求的人员将不予派出。

 

请有兴趣申报的同学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登陆俄乌白相关大学的英文官网,了解拟申请的目标专业;

2.加入申报咨询QQ群,群号683022464,以便了解更多详情;

3.填写预报名申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025-84315256

 

附件1: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简章.pdf

  附件2: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pdf

 

研究生院    

2021914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