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持续做好我校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选派和资助工作,助力研究生培养高质量发展,根据《4188云顶集团官网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附件1,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度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类型及标准
1.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参会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9月1日前已经拿到邀请函或参会通知的A类会议(不限参会时间)均需填报申请第二批次参与评审。
自9月1日起如当年度资助经费尚有剩余,A类会议可以进行随时申请,系统中填报批次为“2024年随时申报(A类会议)”。
如线上参加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往年主办方举办地点均为国(境)外的,亦可申请资助,资助范围及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会议类别 地区 | A类 | B类 | 其它 |
亚洲 | 1万元 | 0.5万元 | 0.3万元 |
欧洲\大洋洲\非洲 | 1.7万元 | 0.8万元 | 0.4万元 |
美洲 | 2万元 | 1万元 | 0.5万元 |
以上标准为资助限额,包含会议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国(境)外生活补助(包含住宿费、交通费、餐费和公杂费等,参见附件2)、签证费、办理签证交通费、会议注册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超出部分由学院、学科、导师、学生自行承担。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国(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联合培养。(资助期限为6-12个月,派出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助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期限 地区 | 6个月 | 12个月 |
亚洲 | 4万元 | 5.2万元 |
其它 | 6万元 | 7.8万元 |
以上标准为资助限额,包含联合培养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国(境)外生活补助(包含住宿费、交通费、餐费和公杂费等,参见附件3)、签证费、办理签证交通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超出部分由学院、学科、导师、学生自行承担。学院、学科、导师予以资助的,应在学生申报材料中做出资助承诺并明确相应经费本号。
二、 申报流程
1. 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9月8日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管理信息系统”(gsmis.njust.edu.cn),于“培养”的“出国交流”栏目中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由导师完成在线审核;
2. 2024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10日
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 申报材料清单
1.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1)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系统填写导出);
(2)会议邀请信复印件或参会通知(须包含本人信息,且标注显示);
(3)录用论文全文(或A类会议论文摘要);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95分以上);
b. 雅思考试成绩单(6分以上);
c. WSK (PETS 5)考试合格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国家英语CET考试六级成绩单(须高于425分,如无,则提供高于425分的CET四级成绩单)。
2. 联合培养
(1)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系统填写导出);
(2)联合培养邀请信复印件;
(3)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表(英文,国内外导师签字);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95分以上);
b. 雅思考试成绩单(6分以上);
c. WSK (PETS 5)考试合格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外方语言证明信(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须详细说明语言水平考核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结果)。
四、其它说明
1. 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官网,并在“培养工作”-“规章制度”模块下,查看关于发布《4188云顶集团官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2022版)的通知以了解学校资助的最新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信息;
2.每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仅可获批学校资助赴国(境)外联合培养和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各一次。享受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的不可再次申请学校资助联合培养。
3. 2024年1-8月份已参会的同学亦可申报会议资助,但需注意,如为线上参会且会议注册费已由导师报销的,不可再次报销会议注册费,被A类会议全文录用且大会当众宣读的可申请宣读奖励。
4. 同一A类会议原则上最多仅资助10名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博士研究生及大会口头宣读申请人。
5.同等条件下,联培博士优先资助未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的申请人。
6.请加入QQ群474330131,以便后续通知和项目咨询交流。
五、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 | 姓名 | 办公室电话 |
机械工程学院 | 何老师 | 84303023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4315378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王老师 | 84303137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84315431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韩老师 薛老师 | 84305789 84315960 |
经济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84315665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严老师 | 84315989 |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 赵老师 | 84315266 |
自动化学院 | 李老师 | 84318726 |
物理学院 | 肖老师 | 84315133 |
外国语学院 | 李老师 | 84303160 |
公共事务学院 | 王老师 | 8431456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蒋老师 | 84314985 |
知识产权学院 | 朱老师 | 84303389 |
重点实验室 | 马老师 | 84315646 |
体育部 | 王老师 | 8431519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华老师 | 84315976 |
中法工程师学院 | 王老师 | 84303145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谭老师 | 0510-8218221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陈老师 | 84315601 |
微电子学院 | 孙老师 | 84315751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4315830 |
如有疑问,请致电培养办025-84315256。
附件1:4188云顶集团官网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2023版).pdf
附件2: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国(境)外生活补助标准.doc
附件3:4188云顶集团官网研究生联合培养国(境)外生活补助标准.doc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9日
院长信箱
yzxx@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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