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
第一条派出类别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4.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第二条 主要项目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
3.其他研究生项目参见国家留学网。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三条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 资助内容
第四条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六条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校内选拔办法
第七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2月24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建议在校内导师的指导或帮助下),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
2 | 2月24日- 2月27日 | 校内申请 |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份)至学院教务员处,并发送电子版4188云顶集团官网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信息表.xls至各学院联系邮箱。学院将汇总信息表和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
3 | 3月20日 左右 | 学校评审、推荐 |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产生2017年4188云顶集团官网“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人员名单。 |
4 | 3月20日- 3月27日 | 正式申请 | 拟推荐人员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并准备提交给留学基金委的书面申请材料(另行通知)。其中,《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研究生院将召开会议,专门就网上填报及书面材料准备事宜进行辅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5 | 4月5日前 | 学校审核 |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留学基金委。同时收取书面申请材料。 |
6 | 4-5月 | 基金委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7 | 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被录取人员自行办理相关手续,陆续派出。 |
第八条 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 | 姓名 | 办公室 | 邮箱 |
机械工程学院 | 何卓菲 | 84303023 | 714305560@qq.com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张红雨 | 84315378 | 1292872398@qq.com |
化工学院 | 王丽 | 84303137 | 29148664@qq.com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 李程 | 84315431 | 22215915@qq.com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韩柯 | 84305789 | 54737381@qq.com |
经济管理学院 | 王慧霞 | 84315665 | 84315665@163.com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严菊琴 | 84315989 | 1085021010@qq.com |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 赵芳 | 84315266 | 563134684@qq.com |
自动化学院 | 李艳 | 84318726 | 3904386@qq.com |
理学院 | 肖岸 | 84315133 | |
外国语学院 | 李平 | 84303160 | 147326614@qq.com |
公共事务学院 | 王赫 | 84314567 | 357579371@qq.com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杜香芹 | 84314985 | 909037043@qq.com |
知识产权学院 | 朱丽颖 | 84303389 | 1059890525@qq.com |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 付希 | 84315646 | 411171102@qq.com |
研究生院 | 英瑞 | 84315256 | gsjwb@njust.edu.cn |
其他详情参见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如有疑问,请致电84315256。
院长信箱
yzxx@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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